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司受潜山市立医院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潜山市立医院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未被“信用中国(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报价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认定为无效报价: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明确禁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询价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6、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7、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人工费、技术指导、咨询、检测、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8、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约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纸质版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9、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纸质版装于一个袋内,包装密封,并于密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10、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12、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现场出示:出席人居民身份证;
现场提交:
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b、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3日15时00分59秒
地点:安徽省潜山市八一路赛杭家纺A6幢2楼(安徽子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3、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即不可撤回。否则,可拒绝该供应商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报价函内容和唱标表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函。
15、特别说明:
15.1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二日内,提供纸质版报价函肆份。
15.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函时,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必须与询价公告要求的一致。如因此导致供应商报价时报价函按无效处理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要求交货期
首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余下货物在三年内分批次交付采购人。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交货地点:潜山市立医院 。
五、付款方式:按季度和供货量付款:每季度结算本季度所供货物的价款。
六、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 |
1、适用于本医院污水使用专门的投放设备(JY-RX200-080LJ),按照10g/T~15g/T的比例进行定量投放,必须通过第三方检验,达合格标准。 2、单过硫酸氢钾含量需>20% |
2250kg |
2250kg为潜山市立医院三年用量(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80000元,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人工费、技术指导、咨询、检测、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 |
七、验收:
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必须通过第三方检验,达合格标准,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八、本询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询价成交合同主要条款(附件)
十、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采购人指定账户)。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潜山市立医院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18075363989)
代理机构:安徽子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82556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