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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立医院废旧输液瓶回收询价相关
要求
一、报价须知
1、询价内容: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
2、回收地点:潜山市立医院
3、回收期限:贰年
4、回收范围:全院所有科室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收集处置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环保部门批复的处理医用塑料瓶(袋)项目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1、报价人依法依规取得回收和处置的审批手续,并承诺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再使用。
2、在回收过程中要严格检查,防止混入医疗废物;暂存、运输、处理过程中确保回收物不丢失,不转售给不符合回收处理要求的单位(个人),一旦发现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应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妥善处理。
3、须免费提供完好无破损的包装物和容器。
4、在回收交接时填写处理交接转移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塑料瓶、玻璃瓶)、转运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5、必须有台账记录,执行联单制度,处理、销售等记录台账保存不少于三年。
6、根据回收量,定期上门回收。
7、本次采购高价中标,本院坚决反对恶性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