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潜山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本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并由其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监察审计科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如取得执业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受聘后需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潜山市立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2021年9月18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址:潜山市立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潜山市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潜山市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3)报名费100元/人(含笔试和面试费用);
(4)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少数专业人才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不设比例开考。
5.其它要求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点时须佩戴口罩,在相关人员指导下进行体温检测、二码联查,体温正常、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安康码为绿码方可现场报名。
(三)考试方式
考生在2021年9月30日上午(8:00-11: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附有考试时间、地点)。
护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临床、医技、会计、设备科岗位、医保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加分说明:按照我院见习人员招聘公告,在我院见习期满(见习期六个月及以上)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携带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和潜山市就业见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1.笔试
(1)医、护、技、会计、设备科岗位: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分。
(2)医保科岗位: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汉字录入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潜山市立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空出的名额按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薪待遇按医院同类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八、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潜山市立医院网站(http://www.qsslyy.com/)查询。咨询电话:0556-8820673(潜山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1潜山市立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潜山市2021年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public/inc/editer/attached/file/20210909/20210909092417_601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