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拟以询价方式对部分设备(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包次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胰岛素泵 |
台 |
3 |
8.4 |
2 |
电子轮椅秤、血压计、膨宫仪 |
套 |
1 |
6.9 |
3 |
生物阅读器、塑封机 |
套 |
1 |
8.5 |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投标人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投标人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5、投标人报价包含器械、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投标文件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注明所投包次)、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7、投标人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总价);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产品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5)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彩页样本 (“«”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潜山市立医院网址公示。
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12月 8日 17 时 00 分
地点:潜山市立医院设备科。
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0、投标人中标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否则,该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11、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视为无效。
二、供货期及质保期
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5 个工作日;质保期一年。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四、交货地点:潜山市立医院
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耗材及其他:按我院财务管理规定付款。
六、本项目中附件各为一个包。
七、项目联系方式:
潜山市立医院设备科 0556-882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