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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市立医院车辆维修保养询价公告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22-09-05 阅读量:1853

    潜山市立医院车辆维修保养询价公告

     潜山市立医院现有4种车型共计7辆车。医院因车辆维修保养需求,需遴选维修服务商。现将服务项目询价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车辆概况

    1)别克商务1辆;(2019年7月)

    2)福田1辆;(2017年7月)

    3)福特新全顺1辆;(2021年9月)  

    4)福特新全顺1辆;(2019年4月)

    5)福特新全顺1辆;(2020年3月柴油)

    6)福特新全顺1辆;(2019年1月)

    7)福特新全顺1辆;(2021年11月)

    2、服务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服务内容:车辆所需配件采购、车辆大中小修、保养维护及应急抢修等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依据车辆型号提供标配原厂配件。配件质保期和维护质保期详见附表。

    2、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后需及时组织有效维修,如因拖延时间或配件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经投标人更换配件、总成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提供质保,由投标人进行三包。投标人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业主的权益,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3、车辆更换配件和维修保养项目,凭采购人《车辆报修单》领导审批后进行维修保养服务,配件的采购必须凭采购人《物品采购申请审批单》,所采购的配件需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所需更换的配件由驾驶员仓库领取交维修工维修。维修保养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由中标人提供。由于配件质量原因或维修装配不规范造成配件损坏,投标人按价赔偿,采购人不支付返修工时费。

    4、投标人应建立详细的一车一档维修档案,记录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状况。投标人应详细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资料。

    5、投标人应指定车辆维修联系人,保证24小时开机。并提供2人以上的维修保养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备案。

    6、未列入招标文件明细配件或维修项目,采取市场询价,参照中标结算方式结算。

    7、投标人站点进行保养、维修或者道路抢修,维修现场整洁,妥善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无明显有效安全措施(未放置反光锥等)每次扣除违约金200元。

    8、如投标公司不满三家,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三、结算方式

    每月15日前凭《车辆维修保养单》、《结算单》结算上月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配件采购凭《物品清单》,并提供税务发票,经领导审批后每月据实结算。

    四、投标文件送达及截止日期

    投标人将报价单填好且密封好送达或快递至:潜山市立医院院办室。截止日期:2022年9月717:30之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丁先生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梅苑路244号

    附件:

    1车辆维修保养质保期/public/inc/editer/attached/file/20220830/20220830090848_48385.doc

    2、报价单/public/inc/editer/attached/file/20220830/20220830090836_858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