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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市立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期间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来源:潜山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2023-08-22 阅读量:11287

    为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潜山市立医院集中整治期间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工作日0556-8820600,受理时间8:00-11:30、14:00-17:30

    )举报信箱:

    门诊一楼大厅、外科住院部一楼大厅、行政楼一楼大厅

      (来信地址:

       潜山市立医院监察审计科潜山市梅苑路244号),邮编:246300

    (四)来访接待:

     周三和周五上午8:00-11:30,潜山市立医院行政楼一楼客服中心

    三、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四、廉政账户

         潜山市立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廉洁账户:开户行:工行安庆潜山支行营业室,账号:1309078019200404547,收款户名:潜山市立医院,备注“医药领域集中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辅助材料,以便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