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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

    来源:潜山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2017-05-17 阅读量:5886

    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

    1、贫困人口慢性病怎么申报?

    根据县卫计委《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贫困人口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由所在建制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组织所辖分院和村卫生室,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进行摸底,协助完善相关资料,进行申报。申报程序是,由贫困人口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交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受理。

    2、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原则上必须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以及相关检查材料。

    3、乡镇卫生院怎样开展贫困人口慢性认定?

    材料收集后,院长牵头,组织相关临床医生,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申报表、汇总表上,由院长签字负责。再安排专人,将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信息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

    4、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组怎么审批?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慢性病评审专家,深入各个乡镇卫生院,现场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上予以确认,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就可以开展结算补偿了。具体申报时间、各地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5、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怎么报销?

    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只需要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在县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费用,实行即时结报,具体方法:县、乡医疗机构窗口结算人员在贫困人口门诊费用结算时,通过选择慢性病报补类型进行即时结报;在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慢性病门诊费用,凭发票、清单可以每季度就近到乡镇卫生院报销,报销方法与其他人群慢性病一样。在省外医疗机构,只能按照普通人群一样对待。注意:一是在县内医疗机构就诊的慢性病门诊费用,在新农合即时结报系统开通之前的,可以在乡镇卫生院补报;二是在即时结报系统开通后,已经报销的发票,不能二次结报。

    6、原来已经申报了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不需要。以前已经审批通过了的慢性病,新农合信息系统已经默认,不需要重新申报。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是在普通人群慢性病26个病种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9个病种。

    7、普通人口慢性病申报认定、审批怎么办理?

    普通人口慢性病病种、申报材料、程序,按照原来规定不变。认定和审批环节和贫困人口一致,现场审批。各建制乡镇卫生院要把普通人口和贫困人口慢性病申报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分开管理。

    8、351政策和180政策服务流程图。


    慢性病病种包括哪些?

    慢性病有45个病种(其中精神病有两个):

    1)常见慢性病(31个)

    1.高血压(Ⅱ、Ⅲ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溃疡性结肠炎;8.慢性活动性肝炎;9.慢性肾炎;10.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风湿 (类风湿)性关节炎;16.重症肌无力;17.结核病;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硬皮病;20.晚期血吸虫病;21.银屑病;22.白癜风;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4.白塞氏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肌萎缩;27.支气管哮喘;28.精神障碍(非重性);29.肾病综合征;30.结缔组织病;31.脑性瘫痪(小于7岁)。

    2)特殊慢性病(14个)

    32.再生障碍性贫血;33.白血病;34.血友病;35.精神障碍(重性);36.恶性肿瘤放化疗;37.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38.器官移植抗排治疗;39.心脏瓣膜置换术后;40.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41.肝硬化(失代偿期);42.肝豆状核变性;43.系统性红斑狼疮;44.淋巴瘤骨髓瘤;4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